1、交通意外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乘坐或驾驶交通工具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如开车、坐飞机、火车、公交车等期间发生的意外。
2、综合意外保障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包括交通意外。
3、旅游意外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在旅途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住院、个人财务损失等,其包括一般旅行保障如旅行变更;高危活动保障,如潜水、高原反应等。
1、“外来的”指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造成的。
PS:碰撞、摔砸、打压、烧烫伤、电伤、家里常见的猫抓狗咬、煤气泄漏、溺水、火灾、食物中毒。
2、“突发的”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
PS: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长期在某种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职业病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3、“非本意的”指本人无法预见的,本人不希望发生的伤害。PS: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发生车祸导致的事故,这种预见后果的事故,也不属于意外事故。
4、“非疾病的”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PS: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是疾病所致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
需注意:自杀,由于是人为控制的,所以不属于意外险保障范围的。